[琼瑶菟丝花]菟丝花开 - 收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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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瑶菟丝花]菟丝花开 作者:菜虫虫

    收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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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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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收服人心

    海登斯子爵的花园小洋楼很美丽。以罗家现在的那座宅子规模来比,子爵的房子占地面积不算大。而花园菜地就占了其一半。最特别的是,漂亮的花圃前,建了一个小小的、鸟笼似的玻璃房。白色的木格架子上,镶嵌着一块一块的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放了一张小桌子及两把小椅子。主屋宽阔的门廊上,还有一个两人秋千。

    看不出来,海登斯夫妇这样的年纪还如此浪漫。

    皓皓和嘉嘉一进大门就连连惊叹。皓皓喜欢玻璃房子和秋千,嘉嘉却喜欢花圃旁边的那块蔬菜地。此时,金黄色的小蕃茄一串串,长得像天鹅的葫芦瓜挂在架子上,还有那紫的发黑却呈圆形的茄子,别说嘉嘉觉得新鲜,连江秀林都只知道那是外来品种,而不曾见过实物。

    看着两个小的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跑,江秀林很尴尬。子爵夫人却异常欣喜。家里的花圃和蔬菜地,都是她教仆人打理的。为解自己的思乡之苦,她在自己家院子种的都是从家乡带来的种子。中国人只觉得这些东西很怪,当面总是赞得天上有地下无,但送他们种子,他们却从来不种。现在看到两个孩子蹲在那些瓜瓜果果前,一脸认真,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园子里的热闹很快把仆人们吸引了过来。子爵夫人热情地为江秀林介绍他们,而神父在一边给她们作着翻译。

    子爵家里的仆人不多,一个管家是他们从美国带来的,自然也要跟他们一起回去。江秀林只觉得那古板的老头更像英国人。两个女佣,宋嫂负责厨房,郑嫂子负责整个屋子的日常卫生工作。而门房那个中年男人就是郑嫂子的丈夫。这几个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

    江秀林正奇怪,但她马上就知道了子爵夫人一定要自己沿用她仆人的原因。

    子爵夫人的贴身侍女是一位大家闺秀!看着那位小姐莲手纤纤端着红茶牛及配点缓缓而来,江秀林觉得,这位女人才是那些传统意义上,大家族养出来的贵女。而且还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江秀林看着她请约翰神父喝茶。

    江秀林低头端详她为客人倒茶的手,虽纤细却还是略显糙,也是干过活的。紧抿的嘴角泄露了她的紧张,是怕新主人不再聘用她吗?那家里的环境想必不太好或是本就无家可归。看着她转身离去,蓝色的连衣裙剪裁简单,却很干净贴身。腰肢细但圆润,骨盆也比少女要宽一些,她生育过?

    江秀林正细看得出神,坐在她旁边的约翰神父却边喝茶边扭过头来,对她说起了这位侍女的来历。而子爵夫人许是怕侍女难过,早已挽着子爵的手,领着她在小花园里散着步。

    这位大方得体,识字断墨的新时代女姓花名栖梧,是北方人士,家中祖父曾是道光年间进士,父亲也曾中过秀才,后因生计,转而从商。家资颇丰的花家思想开明,后辈无论男女,都鼓励其学习深造。

    花小姐自幼聪惠,很得家中长辈宠爱,于学习之道更是同辈中的佼佼者。这让她的双亲寄于她的希望极大。只可惜,这位花小姐却与一位大字不识的打杂学徒相恋了。这无疑是在花家捅了个马蜂窝!花小姐不愧是接受过洋学教育的,她把自己那点家私统统打了包,跟着男人为爱而私奔了。

    不知幸还是不幸,这位大家小姐跟着爱人奔到了最繁华的上海,却在人头攒动的火车站跟她那位爱侣失散了。好死不死的是,全部身家都让那男的拿着。举目无亲,又钱财全失的花小姐流荡在了上海的街头,又饥又饿的她最后晕倒在了子爵夫妇的车前,连已怀上的孩子都没能保住。

    江秀林听着约翰神父把那狗血得无与伦比的故事娓娓道来,只想昂天大笑。真的是失散而不是被人设了什么局?江秀林压不相信失散的说法,她更相信花小姐是被人给骗了。

    这样的局,设计的太过糙。那个学徒的手段还不够,这样做一票就跑了,怎么比得上长期哄着花小姐安心待在花家,时时拿钱贴补来得多?借口更是现成的,因为爱她,所以不忍心她跟双亲反目,因为两人之间的爱情感天动地,终有一天能让父母动容。这些都能更好的让花小姐对他死心塌地,弄得不好,花家女婿他也做得。可惜了……

    “……花小姐被子爵夫人救了之后,因没能保住孩子而伤心了好久。丈夫也不知下落,不知生死,更是让她大病了一场。好了之后,一直念着子爵夫人的救命之恩,就给夫人当了侍女,给夫人念念书,陪夫人做些活儿。夫人渐渐地也就把她当成孙女般疼爱。唉,其实,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约翰说完,拿着红茶润了润嘴。

    江秀林不置可否。在她看来,花小姐可以说是自作自受。被男人拐跑私自离家已是错一,跑了就跑了,好好的钱财自己不贴身收好,那就是错二,最后,在自己还没有饿死之前,不用自己的学识去弄份工作或是寻求帮助,让自己晕倒街头更是把自己放在了最危险的境地。

    好在是遇上了好心人,如果让地痞流氓捡了去,她的一生就真的玩完了。

    不过,江秀林对约翰神父微笑,“我觉得花小姐能当最好的家庭老师。”

    约翰神父点头表示赞同。

    她死过孩子,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孩子陪着,应该会很高兴。花小姐,是江秀林目前为止,能为皓皓找到的、最好的代理母亲,这样,自己的母亲角色就可以淡化。美姐很好,可惜文化程度不高,眼光太短,视角太窄。

    而且,看着花园中,那位花小姐正耐心地教着皓皓和嘉嘉说着什么,江秀林心想,这位女士对小孩子可比自己有耐心多了。

    阿盛是在乞丐堆里长大的。因着从小营养不良,所以身材矮小。后来,无意中偷了阿木的钱包才跟着阿木,有了饱饭吃,有了暖衣穿。

    衣食父母这句话不假,阿盛把阿木的话当成圣旨也不为过。阿木叫他看紧了罗宅,他就真的24小时都在罗宅对面的骑楼转角处蹲着。

    罗宅真是大。从镂空的铁大门往里看,阿盛能看到里面的大花园,还有一位仙女唱着歌打理着花草。看着里面的人自在地生活着,阿盛很羡慕。

    车子出来了,阿盛连忙招了黄包车跟上去。看着那位太太带着仙女姐姐跟小少爷进了洋鬼子教堂,阿盛心里直打突。老乞丐告诉过他们这些个小的,洋鬼子红发绿眼,喜欢生吃小孩子。而那种尖顶屋子里,住得全是洋鬼子。

    阿盛心里害怕,但又不想有违阿木的嘱托,只能壮着胆子趁人不注意溜进了屋子,躺倒在长椅间,听着他们说话。

    叽里呱啦的洋文他听不懂,好在有一个洋鬼子会说汉话。没想到罗家真有钱,有了一个大宅子还不够,又想买一幢洋房。等他们一行人走了,阿盛才敢起身。

    这次,他们倒是没有再走多远,就拐进了一幢房子。只是这幢房子可没有罗宅原来那座气派。阿盛搞不懂,为什么罗太太不想住大宅子而要换一个小宅子住。在他心中,房子总是越大越好。

    只是,这次蹲点可没有罗宅那么顺利了,阿盛很快就被巡逻的宪兵给赶走了。没有办法,阿盛只好快脚赶回阿木常去的茶楼向他报告。

    只是这次,阿木直接打包了几碟点心塞给他,就拉着他上了一辆黑亮得能照人的汽车上。阿盛真兴奋啊!他在街上看到过这些个洋家伙跑得可比黄包车快多了。没等他仔细看清楚车里的东西,阿木已经停车把他拉下了带着走进了裴公馆。

    屋内的华丽让阿盛第一次真真正正接触到另一个世界。心心念念做梦都想着能住的漂亮大房子,真正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时,自己却只觉得自己配不上,这种感觉很糟糕。阿盛紧紧握着拳头,心里又难过又不自在。低着头,他两只脚一下一下抠着厚厚的地毯。

    裴秀下得楼来,就是看到这样的阿盛,敏感而又倔强。

    等裴秀坐在沙发上,阿木才让阿盛开始报告。

    阿盛没有抬头,他详详细细地把自己所看所听的事,源源本本地说了出来。说话条理清晰,观察很细致。说完,只安静地站在那里。

    裴秀听完,也没有说话。阿木倒是赞叹地对裴秀说:“怎么样!阿盛这孩子很了不得吧。我像他这样大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的伶俐。”

    裴秀习惯地点起了一支烟,却没有吸。半晌,他问道:“想读书吗?想住这样的大房子吗?想赚很多钱吗?”

    阿盛飞快地抬起头,看到裴秀的脸,吓得马上低下头。没一会儿,又抬起头观察着裴秀。见裴秀没有一点嘲弄和玩笑,他抖着嗓音小心地问道:“先生,你是说真的吗?我能读书认字吗?”老乞丐说了,只有读书人,那才是有大前途的。

    裴秀笑了笑,这孩子还不错,只问能不能读书。“我给个机会你,让你读书识字。你能全心全意去学吗?”

    “先生!”阿盛大声地答道,“我肯定能学得比别人更好!只是,”阿盛犹豫了一下,满眼的忧愁,“我需要做什么事才能读书吗?”这天下没有白吃的东西,他很小很小就知道了。

    裴秀点点头,“等你把书念好,有了像他这样的体面,”裴秀示意阿盛看阿木,“才能像他一样更好的干活。你愿意吗?”

    阿盛这会儿激动地全身发起了抖,他抬头挺,响亮地答道:“非常愿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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