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子 - 分卷阅读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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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子 作者:易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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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子 作者:易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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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在你不在的时候,顶替你的位置,就像上一位天宿狼王一样。”

    嬴风点头,挥手召来了之前得胜的前任狼王。

    “你想当狼王?”

    黑发男人挺了挺身子,“我的父亲曾经是这个部落的狼王,但是因为部落斗争而牺牲,总有一天我要继承他的遗志。”

    “我不理解你们的血脉传承,但是如果我没有出现,你本来就会成为这个部落的王,”嬴风把手中象征狼王身份的权杖交付给他,“所以我认命你为代理狼王,由你来管辖这个部落。”

    对方一怔,随即郑重地接过来,抿紧嘴唇一言不发。

    凌霄突然间清醒过来,见到黑发,粗暴地挥舞着手,“要负责啊,要负责!”

    说完,他头一栽又睡了过去,代理狼王的表情顿时有些尴尬。

    “我不了解你们的风俗,所以也不插手你们的私事,”嬴风说完,口风一转,“但是下次我来的时候,要看到你取得对方的原谅,这是我身为狼王的第一个命令。”

    对方眼神游离不定,最后不得已道了声,“知道了。”

    老狼王上前一步,“狼后好像有些不胜酒力,寝宫中的主卧这么多年一直空着,你们可以去那里休息。”

    “知道了,”嬴风拖着凌霄走开一步,又想起什么,回头叮嘱道,“以后不要称他为狼后了。”

    “那……”

    “他叫凌霄。”

    ***

    主卧虽然多年没有住人,却收拾得很干净,床垫软得足以令人陷进去。

    嬴风把凌霄放在床上,契主的唾液令凌霄从酒精中渐渐剥离出来。

    “这是哪儿?”他的意识清醒了一些,发现自己正躺在软绵绵的床上,周围是暗红和金色的华贵装饰。

    “寝宫的主卧。”

    “为孤星和凌星准备的那间?”凌霄有点想起来了,嬴风的吻又压下来,他与对方缠绵了片刻才再次得以开口,“他们一次都没有享受到,却让我们占了便宜,总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们。”

    “传承。”从嬴风嘴里突然传出这两个字。

    “什么?”

    “有人刚刚告诉我,他要继承父亲的遗志,这是他们的血脉传承。”

    他举起凌霄的手从指尖向下细密地亲吻着。

    “我们没有亲人,但是我们有灵魂,灵魂的转生就像是血脉的延续,他们的来世可以是任何人,也可以是你我。”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前人,也是自己的后人,前人未完成的事,就由后人延续下去。”

    ——这就是我们的传承。

    嬴风的五指插入凌霄的指缝,两个人十指相扣,紧紧相握,在这孤星为凌星准备的行宫内,延续他们未能完成的愿望。

    他们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孤星的心意

    永远隐匿在凌星未知的地方。

    但至少还有我们,以后人的身份

    将他们的故事

    在我们的身上

    传承下去。

    雪魄

    凌霄闭着眼睛在床头摸来摸去,好不容易摸到了自己的终端。不得不说这张大床实在太舒服,让人一睡下去就忘了时间。

    “几点了啊,”他口里含混不清地嘀咕着,顺手开了终端。

    红毛的留言几乎是立刻从里面传出来,一条接着一条,几乎要将他的留言箱刷爆。

    “凌霄!你们跑哪儿玩去了,也不叫上我。”

    “快到门禁了,人呢?”

    “教官点名了!你们快回来!”

    “霜锋在宿舍睡了一天,被教官发现了,他们要被扣学分了哈哈哈。”

    “连嬴风也不开机,你们两个不是被狼叼了吧?再不回来你们也要被扣学分了!”

    “完了完了完了,连我也救不了你们了,等着迎接教官的怒火吧。”

    最后一条是今天早上的,“都早上了还不开机,你们没事吧?”

    坏了!凌霄一下坐了起来,昨天喝多了,校外实习的事情完全被忘在了脑后!

    不过嬴风哪去了?自己的身边空无一人,旁边只有一个明显的凹陷。

    顾不及嬴风去了哪里,他第一时间回拨了红毛的号码,对方听到他的声音,笑得十分幸灾乐祸。

    “敢在实习的时候夜不归宿,虽说是自由活动,但你们还真把这当旅游啊?”

    “我忘记了啊,”凌霄一脸懊恼,“教官那边怎么说?”

    “没说什么,就说等着扣学分吧。”

    “别啊,我现在赶回去跟他求情来得及吗?”

    “他登山去了,你回来也没有用,等晚上再说吧!”

    挂了电话,嬴风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凌霄看不懂的东西。

    看到凌霄沮丧地坐在床上,嬴风有些奇怪,“你怎么了?”

    “昨晚没回去点名,要被扣学分了。”

    “只说扣分,没说要挂科吧,偶尔一次没关系的。”

    凌霄好意外,真想不到这样的话竟然会从学霸口中说出来,他这才注意到嬴风手里的东西。

    “你拿的那是什么?”

    “荆墨草的汁,可以作为颜料使用,我昨天在花园里见到,就采了一点。”

    “你了解得好清楚,”凌霄略吃惊。

    “在书上看到的,”嬴风走到床边坐下,手里除了荆墨草的汁,还拿着一支小狼毫——这可是名副其实的狼毫,用黑狼身上拔下来的毛做的。

    嬴风的阅读面广泛得让凌霄有些跟不上了,不过重点是,“你拿这个做什么?”

    “等下要拍照。”

    “然后呢?”

    “既然来了,那就入乡随俗,”嬴风举了下手里盛着墨汁的小碟子,“老狼王说这里的人新婚第二天,要亲手在配偶身上留下标记,这是他们的仪式。”

    凌霄想到那些刺青和穿孔,顿时明白了,自己当初没有享受过的新婚,今天竟会通过这种方式补回来。

    “你是要在我脸上刺青吗?”

    “只是画了拍照用,这种墨汁很好洗,”嬴风拿狼毫均匀地蘸了墨,往凌霄身边靠了靠,“别动。”

    凌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了,嬴风一笔一笔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着。凌霄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视线始终落在自己脸侧,那种认真和专注,仿佛彼时在注视着的是这世上的唯一。

    当一个人对全世界冷漠,唯独愿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么哪怕只是一个视线,都足以令人满足得凌驾于这世界的顶端。凌霄现在就在云端中,独占了世间所有的阳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风雪与严寒,比任何人都坚持着,才最终攀上这高度。

    室外的时间在流逝,室内的时间已静止,笔尖接触的是皮肤,痒的却是心底,如果时间有知,也会希望这一刻永远都不会结束。

    可现实往往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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