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子 - 分卷阅读12
契子 作者:易修罗
分卷阅读12
契子 作者:易修罗
分卷阅读12
离到安全地带,每个人都惴惴不安,七嘴八舌地向大人发问。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是这里要被陨石击中了吗?”
“我们会不会有危险?”
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情绪,一边维护秩序,“不要担心,这只是小事件,基地完全可以保障同学们的安全。”
屏宗挣扎着挤到人群最前面。
“我们还有一……不,两个同学没有归队。”
他的话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他们在哪里?”
“最后一次见到是在g3区。”
对方迅速通过呼叫器将这一信息传递给同伴,一番交流后,他才关闭通讯仪,“放心吧,已经派遣员工前往该区域寻找了,一定不会让任何一个学生出事!”
贪狼
凌霄在能量仓间飞速地穿越着,就算是有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住监控器,也只能勉强捕捉到屏幕上掠过的一个灰影。
凌霄从大厅的一端飞奔到另一端,终于在尽头的拐角发现了同样一闪而过的嬴风。
“别想着要甩掉我,”凌霄一个加速跃到他跟前,嬴风只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并没有为他的出现感到意外,“别忘了,我也是股东之一。”
嬴风没有表示欢迎也没有拒绝,他把从枕鹤那里得到的芯片向空中一丢,随即比出一个放大的手势。透明的地图被打开,上面用白线详细画着路线,当他们移动时,地图也跟着一起移动,甚至会随着面向而旋转,就连沿途摄像头的位置都细心地标注出来了。
在它的指引下,他们避开了监控范围,径直来到一处偏僻的实验室,实验室的门上贴着警告语——研究重地,闲人免进。
大概是觉得不会有人来,这扇门没有上锁,嬴风收了地图,两个人推开门走了进去。
所谓的研究重地比凌霄预想中要简陋得多——几台不明用途的仪器,一些颜色迥异的药剂,书架上堆积的陈年档案,角落里还有一台模样十分普通的计算机,这台计算机的型号古老,现在很多人都不屑于使用。
“看来这位叫太殷的大师果然是一位念旧的人,”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东西。
嬴风二话不说按下了开机键,老旧的机器已经很久没有被启动过了,生锈的主板发出一阵不耐烦的轰鸣,凌霄对着蒙尘的键盘用力吹了口气,顿时被扬起的灰呛得直咳嗽。
嬴风在对方做出吹的动作之前就警觉地掩住了口鼻,等灰尘散去后,露出凌霄因为咳嗽而泛起泪花的眼眶,手掌还在不停地在面前扇动着,肉眼可见的尘埃微粒随着他的动作恣意飞舞。
“笨蛋,”嬴风低低骂了声。
眼泪汪汪的凌霄怨念地瞅着他,这还不是怕一会儿敲键盘手会弄脏,可惜他现在呛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嬴风不想浪费时间,直接将枕鹤给的解锁器接入电脑,屏幕上立刻出现等待读条的画面。
片刻功夫,密码破解成功,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套特别老旧的系统,凌霄只在计算机发展史的课本上看到过这种操作界面。
嬴风在键盘上飞快地敲打着,凌霄也不知道对方几时学会操作这种古董机,感到十分惊奇,“你为什么会用?”
嬴风知道不回答他就不会罢休,“有种地方叫图书馆。”
“你特地借书来学习已经淘汰的操作系统?”凌霄难以理解,“为了寻找前世的恋人你也是够拼的。”
“你不会懂,”嬴风已经进入到太殷的研究日志中,并在里面灵活地搜索起关键字。
“是这个了,”听到嬴风这样说,凌霄立刻凑过去看,两个人还是第一次头并头挨得这么近。
——x年x月x日,今天殇玚意图自杀,他偷走了我的匕首,并割破了自己的手腕。
“原来太殷的契子叫殇玚,”凌霄看到这里就忍不住说,“也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他前世的名字,还是这一世的名字。”
“肯定是前世。”
“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日志是太殷写的,不管这一世的雏态叫什么,在他眼里都是前世的殇玚。”
凌霄无法反驳,憋了憋嘴继续看下去。
——我在发现他的举动后,上去抢夺匕首,他在反抗中同样割伤了我,我们两个的血液同时流到了地上,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他流出来的血如同有生命一般涌向了我的,血液中就像有磁性一般相互吸引,我们两个都被这种景象惊呆了,他求死的行为也因此而停了下来。
——最终两泊血液凝聚到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我怀疑,是他的血液这一世没有被污染,仍旧继承了前世的记忆所致。
——如果这个猜想成真,那么每一个没有经历过成人仪式的雏态,都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寻找前世的配偶。只可惜,我没有办法取得更多的血液样本来证实这个猜测是否属实。
这则研究日志就到此为止,上面介绍的鉴定方法比凌霄预想的还要简单许多,只是真实度连太殷本人都无法证实。
“你觉得他写得可信么?”良久的沉默后,凌霄率先问起。
嬴风看样子也在思索,但并未表态。
凌霄略一沉吟,“要不要试试?”
嬴风眉头一蹙,“试什么?”
凌霄将脸转向一旁的计算机,这样的提示对于嬴风来说已经足够了。
“没有这个必要。”嬴风不为所动。
“为什么没有必要?”凌霄拦住他正欲关机的手,“你是觉得我们两个前世不可能?当然我也觉得不可能,可要是万一前世你是我的契子……”
“不可能,”嬴风冷冷地打断他,“就算是前世,我也不可能是任何人的契子。”
“不试怎么知道?”凌霄面无表情地激将他,“还是说,你怕了?”
嬴风右手一晃拔出了匕首,“谁先来?”
凌霄方才的淡定都是装出来的,见对方拿出了匕首,一把夺了过来,“我先!”
对于自己匕首被抢嬴风显得很不满,“你就不会用你自己的?”
“没带,麻烦。”
嬴风简直对他无语,匕首是每个天宿人必备的贴身武器,重要性几乎可以与终端和磁卡并列,凌霄居然连这个都不带。
在他腹诽的功夫,凌霄已经毫不犹豫地刺破了自己的指尖,举着流血的手指东张西望了半天,最后选择了相对宽敞的窗台,雪白的台面上,一滴暗红色的液体就这样滴了上去。
“该你了该你了,”他把匕首交还给嬴风,看着他学自己的样子同样刺破手指,作势要往附近的地方滴。
“太远了,”凌霄紧忙掰过他的手,朝着自己那滴血又靠拢了些,“离得那么远,就算想流都流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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