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 [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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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
    “要不你就直接给我个准话怎么样,你到底同不同意我搬走?”
    “我只是不喜欢你打算住的地方。”亚度尼斯说,“你的生活已经足够堕落了,严格来说,住在我的房子里是符合身份的。既然你要搬出去,不如表现得正常一点。你给我看的那些,说是垃圾场都算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
    康斯坦丁一时语塞。
    不过他这人就是忍不住嘲讽,说不过亚度尼斯,他就换了个方向,挖苦道:“搞我的时候也没见你挑地方啊。”
    “那是两回事。根据我对人类的经验,不同的场地能够调动起不同的情绪,你口味特殊,我顺水推舟。”
    “想骂你不要脸,但想想你这玩意本来也没脸。”康斯坦丁长叹一口气,肩膀松懈下来,“你该不会凑巧知道几个符合你要求的地方吧?”
    亚度尼斯从口袋里夹出一张房卡,递给康斯坦丁。
    “……真有你的。”康斯坦丁给了他一肘,还是接过房卡,举过头顶,研究了一下上面的名称和地址。
    那是家位于市区中心的酒店,名流云聚,据说尤其吸引好莱坞的巨星。康斯坦丁很少踏足这种地方,更别说住进去了。他把玩了一阵房卡,把它塞进手提箱的缝隙,顺口问了一句:
    “你怎么有这东西?”
    “布鲁斯在外面和人斗气的时候把它买下来了,又不想放在自己名下,怕父母骂他,最后挂在我的名字下面了。”亚度尼斯说,“这本来就是你的卡,录入的也是你的身份信息。”
    康斯坦丁说:“你就不能直接给我?”
    “如果你自己找的地方像样的话,给你你也不会去,说不定还会弄丢。”亚度尼斯笑着揽过康斯坦丁的肩膀,“这样不是挺好的。你也满意,我也满意。”
    康斯坦丁对此有很多话想说,但他此刻实在是筋疲力尽,根本没力气和亚度尼斯耍嘴皮子。他敷衍地点着头,把整个身体都压在了亚度尼斯的怀里。似乎还有点东西忘了说,但他在混乱的脑子里搅了半天,什么都没搅出来。
    也许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昏死过去前他迷迷糊糊地想,就算是,想必亚度尼斯也能搞定……或者根本就不想搞定。管他呢,拯救世界就不是他的任务,真要出了问题,不管是解决还是送死,超英们都必然赶在头一波。
    他幸福地跌进梦的世界中。
    希克利正式决定自己讨厌魔法。
    从悬崖上跳下后发生的事情乏善可陈,他原本还以为即将面对的是一场危机四伏的大冒险,可能需要通过不少关卡才能走上正确的道路,在图书馆真正的大门前或许还需要进行最终的对决——总之,在他的想象中,这会是一场史诗级的大冒险,就像古希腊的英雄们必然走上的漫长道路。
    然而,就在他跳下去的那一刻,世界翻转了。
    地面如同海啸般升起,而天空如水盆般整个翻转。天空和地面掉了个头,破碎成“我的世界”那样的小小方块,像素图重新组合,或许在这一过程里产生了某种化学反应,不,魔法反应,它们的性质改变了,最终成型的是个庞大到看不到边的房间,颇具有博物馆的风格。
    而在这整个变化过程里,希克利都在半空中做落体运动。
    他往下掉了至少二十次心跳,也就是说他可能往下掉了五百多米……谁知道具体的数字是什么,也许坠落只是错觉,他在跳下去的瞬间就被传送到了新的空间里。
    得了吧,他在骗谁呢。
    那都是真的。时间和空间以他理解不了的方式运行了。科学还远不到做到的事情,魔法却完成得举重若轻。不可思议。
    如果魔法这么有用的话,为什么现在科学是世界的主流,魔法却被驳斥为幻想?
    这一问题的答案,希克利在书里找到了。
    斯特兰奇没有跟他一起进图书馆,可能是去了不同的楼层。他进入的地方显然是个公开的区域,因为希克利在书架间看到了许多人的虚影,看上去就像受到严重干扰的全息成像。
    希克利尽量只用眼角观察他们,但很快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注意力。他粗略地得知了魔法的不同流派,圣所的学派以时间和空间为主,同时也是目前已知的、人类能够学习的魔法中,对人类的理智和意志腐蚀度最低的一派。
    怪不得魔法不那么常见。希克利原本以为历史上有一段被隐藏起来的战争什么的。
    想要成为一名法师,必须是知性生物——也就是有能力理解抽象概念的生物。
    在满足基础条件的情况下,有三项特性非常重要,分别是灵感、理智和幸运。
    其中,灵感越高,就越容易觉察到生活中不同寻常的东西(这部分东西到底是什么,书本上含糊其辞,希克利也不想深究),也就意味着这个知性生物越具有学习魔法的天赋。
    理智用以抵抗灵感带来的侵蚀。假如灵感太高,而理智太低,这名生物就很容易陷入彻底的疯狂,也是很多怨灵的由来。
    幸运就不用解释了,虽然书里还是给出了相当漫长的章节来阐述这里所称的幸运并不是一种二元概念。
    粗略地说,幸运和不幸实际上是一体的。一个人越是幸运,通常也意味着越不幸,其中,不幸总是更高一点。比如说,得到了一本记载了强力咒语的魔法书,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幸运;但强力的魔法也更容易侵蚀理智,于是这又变成了一种更可怕的不幸。
    这个形容让希克利想到了斯特兰奇,他在名满世界后被车祸夺走了手,这却成了他学习魔法的契机。他眼下是位成功的法师,却带着穿胸而过的长矛出现。
    博士是个很幸运的人,希克利不由暗自对自己点头。
    至于他自己呢,他算是个幸运的人吗?希克利觉得自己不是,他不仅不幸运,还相当倒霉。
    通过和书中内容的对比,他已经明确了自己的情况。
    他的灵感很高,理智很低,幸运也很低。能活到现在,属实是他躲藏有方。
    ……真是为自己鞠了一把同情泪呢。要算起来,灵感和幸运高反倒不是好事,唯独理智,属于高了后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属性。就算理智低一点,只要灵感和幸运不高,似乎也无关紧要。
    看到这些最基础的入门书时,希克利的情绪尚且稳定,至少这部分东西他还看得懂。等读完所有属性解释,自觉已经不是纯粹的新手,希克利就在下一本书中迎来了人生的痛击。
    至高的神秘存在·前言
    当提及一切生命的起源,目前魔法界最为公认的说法,是造物主在宇宙中播种能量,由此诞生了时间万物。这一理论的来源仍待考察,至少并无客观的证据能够证明它的真实存在,没有任何符咒,任何标记,任何物品能展示造物主的伟力,然而,我们的确观察到,所有知性生命的诞生轨迹中都残留着来自更高维度的干涉痕迹。不可名状的神灵高悬于我们的头顶,本书不建议任何读者对星空深处投来的视线进行任何观测与研究。
    希克利看完第一段就体悟到熟悉的痛苦。念大学时他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读论文,阅读,那是比写作可怕一万倍的事情。反正不管给出什么水平的论文,在导师的眼里都不过是一团五彩缤纷的呕吐物,修改几次就能过关。
    读论文就不一样了。希克利总是很难理解段落与段落之间的联系,论文的作者似乎默认了读者天然地拥有理解所有被他提及的细节的能力,从未考虑过在未来读到这篇作品的人实际上很可能是个绝望的文盲,只渴望从前辈那里得(摘)到(抄)一些高明的知识点。
    这本书只用前言就给了他熟悉的感觉。他胡乱地翻着书页,粗略地记下了里面的几个似乎是人名的大写词汇。讲述“至尊法师”的部分是最容易被理解的,主要是因为里面出现了很多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字。
    这本书里希克利第二喜欢的是讲述炼金的部分,在他的刻板印象里搞炼金的都是走火入魔的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但他通读后惊讶地意识到炼金术实际上毫无疑问是现代科学的起源之一。
    至少炼金术的基础理论和科学的结论是一致的:宇宙中的一切物质都由一模一样的微小成分组成。从这个角度上说,点石成金是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的,只是科学目前还做不到而已。
    魔法似乎能做到。
    但他又不是为了这个才进这个图书馆的,希克利只想知道怎么才能逃离人生中的所有古怪和异常。
    斯特兰奇在几天后现身,心口的长矛消失了。希克利情不自禁地注意到,他的上衣在心脏处微微凹陷,仿佛那地方不存在任何血肉,只是一个圆孔。
    “看得怎么样?”斯特兰奇问他。
    “让你知道,我上学的时候就不怎么聪明。我的论文是别人帮我改好的。”希克利委婉地说,他有点羞愧,“我看了三本,除了第一本之外都看不太懂……”
    “你看懂第一本了?还往后看了两本?”斯特兰奇惊讶地说,“看第一本就就够了。你可以把那本书带走,那本是半公开的科普读物,吃透之后你就知道什么时候该躲了。”
    第127章 第四种羞耻(27)
    希克利张大嘴,像个千辛万苦地啃完导师给出的参考文献和学习资料,顶着熬得通红的眼睛和饱受折磨的大脑赶到教室,然后被告知“那是整个学年需要看完的内容,选修的同学只看教科书就可以”的冤种学生。
    “只看第一本就可以?看完直接带走?”他喃喃地重复道,有一半情绪平静得像死水,另一半则歇斯底里得令斯特兰奇不安。
    “你说你对魔法不感兴趣……我们这里对学徒的要求不算很高,但每个都抱着强烈的意愿,而且有相当明确的目标。你在这点上显然不符合我们的标准。”斯特兰奇背在身后的双手调整了一下手指上的环戒,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又或者你改变主意了?”
    仿佛寒冬腊月里被兜头泼下一盆滚水。
    希克利迅速冷静下来。
    差点都忘了他是带着任务过来的——也不能怪他,他可是切身体会了魔法。
    心情激荡之下他几乎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区区任务本来也没被他放在心上,可不就在关键时刻被丢到脑后了吗。
    在图书馆里看了几天书,又是一次世界观被颠覆的经历。这次的世界观被颠覆,更多是指过去他隐约有所预感的东西被明明白白地讲了出来,还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理论。
    不过,希克利倒也不是对书里的内容照单全收。
    “我读到的那些,包括‘造物主’这种说法,”希克利没有回答斯特兰奇的问题,而是问,“那都是真的吗?”
    斯特兰奇扬起一边眉毛:“当它们是真的对我们比较好。”
    懂了。就是里面写的东西属于被含糊了细节,抹掉了坏处的版本。太好了,非常感谢,比起所谓的“真相”,希克利更想要安稳和平地生活下去。
    看来法师和特工的生活的确有很多共通之处,至少“知道的越少就越安全”这点是一样的。
    在陌生的世界里找到了熟悉的节奏感,这让希克利绷紧的神经舒缓了一些。他终于有点感觉自己能把控自己的生活了,至于任务的事情,他觉得斯特兰奇估计心里门清。
    “我来这里的目的不是这个。”他告诉对方,“其实我隶属于一个官方组织,上头给我的指示是来卡玛泰姬,找找线索。”
    更多的细节他没说,毕竟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斯特兰奇果然对此一点也不吃惊。他说:“我对你们有所耳闻,你们的手伸得很长——而且非常有勇气,竟然在知道他的存在之后还敢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
    说这话时,他慢慢地扫视着希克利,从头到脚,又从前到后。那眼神中透着说不清的暧昧和惊叹,好像在欣赏一头自己咩咩叫着跳进屠宰场的小羊,称量的同时又透着隐约的嫌弃,就好像这头小羊还不够肥美似的。
    希克利被看得背后发麻,鸡皮疙瘩一路颤到了耳朵后面。他惊恐地躲闪着斯特兰奇的眼神,左右扭着脖子看自己的背后:“你看什么?”
    “亚度尼斯·韦恩。你的任务绕着他打转呢,别告诉我你没有意识到。”
    这个名字激起希克利发自本能的恐惧,然而随着这个名字一起出现在他脑海中的,却是另一个人。
    那个一直跟在它身边,寸步不离的男人。始终不变的浅棕色风衣,提着同色系但颜色更深的手提箱,懒懒散散地站在一边抽烟。
    弥漫的烟雾中,他的视线四处游弋,却又总是不经意般回到它的身上。
    希克利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和身份,甚至不知道他是否真实存在。
    之前斯特兰奇说“打扰他们的好事”……希克利斗胆猜测,应该就是在说它和他。
    他与它是什么关系?
    希克利不愿意看它,大部分时候,他都将注意力放在徘徊在眼角的他身上。
    尽管他很少站在它触手可及的位置,然而,他的脖颈上仿佛系着看不见的项圈,锁链的另一头被它牢牢握在手中。不需要耗费任何思考就能体悟到他们之间的联系,它的稳操胜券,他的全然顺从。
    在希克利的视线正中,那个据说是叫“亚度尼斯”的、非人的东西……凝视着他,凝视着他的神态和眼角。
    它撩起唇角,薄薄的嘴唇在阳光中红艳得像花瓣,牙齿森白如刃。
    希克利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那个该死的肉块,无法被大脑控制反而控制着大脑的东西。要是心脏像肺一样听从指示就好了,要是心跳能像呼吸一样被憋住就好了。
    但是心脏一点也不听话,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主人是多么绝望地祈求着安静。
    他的跳得那么快,几乎能被误以为是爱情。
    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
    “回神。”斯特兰奇冷冷地说,“他有没有上钩我不知道,我看你已经上钩了。”
    希克利又是羞愧又是悲伤地低下头,心想这是我自己能控制的吗?我要是自己能控制也不至于那么害怕啊。
    他还以为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一番苦口婆心的教诲,内容大概基本等同于每一任长官反复向他们强调的东西,任务第一,命令是绝对的,理性大于感性。然而,斯特兰奇只是抬起手,揉了揉太阳穴,脸上露出一点疲倦。
    “算了,他应该对你没什么兴趣。”他说,“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对人类产生过什么兴趣了,你应该不至于成为那个例外。”
    希克利有点想问“你是那个例外吗”,但这次他控制住了。
    很高兴知道他的自控力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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