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 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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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儿的小脑瓜里都在想什么?
    他按捺住心中复杂的思绪,将托盘放在桌上,跑过去托住苗笙的后背,轻轻将人扶着站起来,主动替对方找了个借口:“公子是在活动筋骨么?这么大幅度的动作还是得小心。”
    苗笙脸上充血,红得娇艳欲滴,露出尴尬不失礼貌的微笑,应道:“嗯嗯,今天有些大意了。”
    洗脸、刷牙完毕,坐在桌前用早膳,是一屉小笼包,外加咸香扑鼻的豆腐脑,包子有荤有素,味道都很不错。
    游萧坐在一旁看他吃得很香,笑问:“可还合公子的心意?”
    苗笙连连点头:“不错,比昨天早上吃的面条可口多了。”
    “实不相瞒,这是我做的。”游萧假装小心翼翼,“公子身娇肉贵,我怕这里的饭菜有差池,便一早下去借了他们的厨房,做了这些,若是公子不喜欢,我以后不再这么任意妄为。”
    苗笙听着心里一暖,连忙道:“我没那么挑剔,你不用这么麻烦。”
    “我是公子的人,为公子做什么都是应当应分的,您千万别跟我客气。”游萧低眉顺眼地说。
    苗笙心中感叹,懂事、体贴,什么都会,这姜阿宝,真是个大宝贝!
    就是什么“是公子的人”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或许因为自己是断袖,听男人说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就会过分敏感。
    都怪游萧这熊孩子,要不是两人这样那样过,他也不至于事事都往这方面琢磨。
    苗笙愤愤地想,对,就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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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云汉:传承。
    卓应闲:呵呵。
    游萧:受教了。
    苗笙:你倒是学点好的!
    第15章 十五 购物
    游萧望着苗笙那张表情瞬息万变的脸,知道他又在心里瞎琢磨,不知道又琢磨出什么新花样。
    以前从不知道他是这么喜欢胡思乱想的人,脑子里有三千世界,着实可爱。
    但他觉得自己耳朵有点热,猜想苗笙是在骂自己。
    骂得倒没错,刚才就是故意那么说的,谁叫笙儿逗起来好玩呢!
    游萧低着头,按住上扬的唇角,低声问道:“公子,今天可有什么打算?”
    “哦,对了,一会儿吃过饭,收拾收拾,咱们得往渡头那边走,要尽快离开汀洲。”苗笙道,“我身子骨经不起折腾,只能早点上路慢慢走。”
    汀洲是个岛,东边靠着广袤无垠的大海,有一处海港,西边跟内陆也隔着一段距离,建有渡头,可以驶往对岸。
    苗笙想,他们现在在城东,渡头在城西外几十里的地方,稍后出发,估计今天晚上能到城西,明天出城,约莫傍晚就能坐上船,这个赶路的速度估计自己能撑得住。
    计划很完美。
    游萧点头道:“是,公子。”
    苗笙穿了件宽松的白色大袖衫,把装着银票的信封塞在怀里,什么袖箭啊、轻刃啊都带在身上,其他不值钱的东西装进包袱里,让姜阿宝背着。
    游萧按照他的指示,先去马厩套马,然后再去套车。
    那匹马是长于拉车远行的河曲马,枣红色,今年三岁多,雌性,名叫落梅,它性情温顺,是游萧从小喂到大的,跟他十分亲近,嗅出了主人的气息之后,高兴得龇牙咧嘴,鼻孔呼呼地喷着气。
    “好姑娘,接下来拉车稳一些,别颠坏了笙儿。”游萧轻轻抚摸她它的鬃毛,温声道。
    落梅低头亲昵都蹭蹭他的脸,前蹄轻快地在地面上踏了踏,似乎是在表示同意。
    套好那辆铁马车,游萧拉着车在客栈前院等着,片刻后便见苗笙戴着帷帽,脚步轻快地走了过来。
    “这车很特别吧,是朋友送的。”苗笙扶着姜阿宝的肩膀,踩着矮凳上了车,为这马车特别的造型解释了一句。
    游萧淡淡笑道:“确实特别,不过我以前也听说过,这是汀州府鼎鼎有名的游公子设计的马车,用珍珠铁和上好的木材相结合,坚固又轻便,轻易不会散架,据说还内藏机关,遇到袭击能够自保,确实是长途行走最好的交通工具。”
    哦,这么出名吗?苗笙心里想,是我无知了。
    “不过这马车造价不菲,很少能有人买得起,公子居然有这样的车,您是不是跟游公子相识?”游萧跳上车辕,拉动缰绳指挥着落梅缓缓驶出客栈院子,假装不经意地问,“莫非是挚友?”
    苗笙坐在车厢前端,摘了帷帽,靠在靠背上,面无表情道:“不认识他,有钱朋友送的。”
    游萧:“……”
    全身上下就嘴最硬。
    马车在人潮涌动的街道上走着,走走停停,确实也走不太快,按照这个速度,傍晚也就将将能到城西。
    苗笙对这个没有概念,一路靠在窗边,好奇地向外张望,路过一家看起来规模不小的成衣铺,他突然喊道:“阿宝,停车!”
    游萧勒停马:“怎么了?”
    “我要买新衣服!”苗笙戴好帷帽,很利索地从车里出来,正心大地想往下跳,刚刚蹦出去,就被人接住了。
    游萧稳稳地箍住他的腰,然后将他轻轻放在地上:“公子,还是当心点好。”
    苗笙没来由心跳乱蹦了几下:“……啊,好。”
    两人进了成衣铺,小伙计便热情地迎了上来:“两位客官,想买些什么?”
    “看看衣袍。”苗笙道,“大袖、窄袖和短打都选几套,不要白色的。”
    “得嘞!客官随我来!”
    小伙计带着他俩往楼上走去,游萧忍不住问:“公子,为什么不要白色的?”
    到了二楼,苗笙望着挂了满墙的各色男式衣袍,眼中露出喜色:“不喜欢白,惨淡得要命。”
    游萧怔了怔,记得他以前最爱穿白,因此自己给他准备的衣衫大多都是白色。难道失忆之后,喜好真的都会改变?
    小伙计指着一面墙上挂的衣服殷勤地问苗笙:“客官想要什么颜色的?这些款式都有多种颜色可供选择。”
    苗笙盯着几款大袖衫,毫不迟疑地指着它们一一道:“这款要红色的,正红;这一款要黑色,那款……石青色吧,还有这边这款窄袖的,苍蓝色有吗?”
    “有有有,都有!客官稍等!”
    小伙计一溜烟地跑去旁边的库房,按照苗笙的要求,把几款衣袍全都抱了出来,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指向角落处隔出来的小房间:“客官可以去那里试穿!”
    游萧主动接过那些衣服,随着苗笙走到试衣间外:“公子,我随你进去吧。”
    “嗯,也好。”苗笙心想,反正又不脱光,有人帮忙快一些。
    但是一进试衣间,他就后悔了。
    在外边看着没觉得小,站两人绰绰有余,可是进去之后才发现,里边立着一面大镜子,还有长凳可以坐下,另有一个橱柜,上边放着帽子、折扇甚至宝剑等可以用来参考搭配的物件,能站人的地方就显得十分狭窄。
    他现在跟姜阿宝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尺,近得可以嗅得到对方身上的气息。
    是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味儿,倒是挺好闻。
    也让他有点拘谨。
    游萧见状,抱着衣袍尽可能退开一步,后背紧紧贴着门口,先拿起放在最上边的红色那件抖开:“公子,先试这件?”
    这姜阿宝果然有眼力见,距离一拉开,苗笙轻松了些,脱掉身上穿的那件,试了试这红色大袖衫。
    游萧垂眸帮他系衣带,只觉得自己心跳有些快。
    笙儿皮肤白皙,被这极正的红色映得像沾染了胭脂,一张本就漂亮的脸显得越发浓俨,尽管现在没什么表情,看上去也是端庄华丽,风华绝代。
    苗笙转过去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觉得红色热烈,将自己气色衬得好了些,虽然有些过分艳丽了,但自己的容颜总算是撑得起来,若是白日穿太招摇,那就晚上穿好了。
    “好看吗?”他下意识地问。
    游萧站在他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看向对面的铜镜,望着镜子里他的眼睛,认真回答:“公子天生一副好颜色,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了。”
    不穿白就不穿吧,别的颜色更与笙儿相得益彰。
    苗笙得意道:“我也觉得是!快,试试其他的。”
    红色热烈,绿色清雅,蓝色华贵,黑色低调雍容,果然正如姜阿宝所说,什么衣服他穿上都好看,试完一遍之后,他脸上笑意明显了许多。
    “还是这些丰富多彩的颜色看着让人心情好。”苗笙自言自语,“以后再也不要穿白了。”
    游萧帮他收好换下来的衣服,听到他这么说,突然明白了他的心思。
    失去了记忆,脑中一片空白,又拖着虚弱的身体,人生就像惨淡的白色,毫无生机,因此他才想追求绚丽多彩,好显得自己更有活力一些。
    笙儿没有自怨自艾,他会疼自己,会想着办法让自己开心,这样挺好的。
    江湖人穿的短打就都是灰黑蓝褐这样低调的颜色,苗笙没有再试穿,选了几件让小伙计包了起来。除此之外,他打量了一下姜阿宝的身材,也替他挑了几件银白色和黑色的窄袖衣袍。
    游萧没有拒绝,毕竟下人穿得不好,也会丢主人的脸,他客气了几句就笑纳了。
    一通买买买之后,苗笙心情大好,两人上了马车,继续往城西赶路。
    中午在城中的大酒楼用了午膳,听了卖艺的唱了曲儿,今天表演的这位功夫显然不到家,唱得没有那春生馆的小唱好听,于是苗笙也没有留恋,吃过了饭麻溜走人。
    躺在车里睡了会儿午觉,起来发了会儿呆,再没过多少功夫,他就感觉马车速度降了下来,听见外边姜阿宝说:“公子,到了城西比较不错的客栈,离西门不远了,我们要在这儿休息一晚吗?”
    既然这样,那就歇吧,苗笙迷迷糊糊应道:“好。”
    有了小厮在,很多事不需要他自己操心,只管跟着走就行。
    姜阿宝替他选了一间上房,价格不贵,位置也好,环境比较清净,入住之后,这勤快小厮又将房内用具一通擦洗,收拾得干干净净,苗笙心里十分满意。
    “阿宝,歇会儿吧,别太累。”他坐在桌边倒了杯茶,“我没那么挑剔。”
    游萧抬手蹭掉额上汗水,憨厚地向他一笑:“公子身体不好,接触的东西更要干净才行。现在都擦过一遍,您尽管放心用。”
    苗笙点头:“放心,我自然放心。”
    “对了,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公子能不能答应?”游萧将抹布扔回盆里,小心翼翼地问。
    “说来听听。”
    游萧低头道:“我会些拳脚功夫,但遇上歹人,没有兵器还是会落了下风,所以我想……去附近买把刀随身携带——不过若是公子觉得不放心,那就算了。”
    其实他会很多种兵器,刀剑,甚至是软鞭,但普通草莽或者乡间百姓大多是先学刀,毕竟刀没有剑那么多讲究,拿着会砍人也算有用,按照姜阿宝的身份,应当是用刀。
    苗笙听了,心里沉吟,这人要是想对我不利,根本不需要用刀,因此有或者没有对我影响不大,既然他会武,那确实有兵器防身是最好的。
    “成,你去买吧。”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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