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脑洞基地 - 杂货店老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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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你有理想的藏尸地点,在饭店和肉类加工厂一条龙后的小屋。饭店和加工厂的老板是你以前救下来的小妹刘素,说是小妹,你们相差不大。
    刘素很聪明,但是比你运气差点,初中毕业就去成都打工,后来在佛山打工,你去洗头认识的,为人和气。但老父被诊断出癌症中期,被家人骗回家后去配阴婚,倒不是凑医药费,是被她弟弟凑彩礼。
    她逃回广州准备自杀那段时间,被你发现,劝住了她。
    刘素知道你的习惯,和你一起杀过个陌生男人。杀惯鸡鸭的刘素没控制好位置,刀锋一抹,喷出的血沾满手掌,刘素惭愧地说,“阿许,以后我还是处理尸体好了。”
    你很放心刘素,但是不太赞同她对男色的态度,明明很讨厌男人,但是只要帅一点她又春心大发。让她点鸭或者包养又嫌不新鲜不感情。
    迟早会栽跟头。
    果然,当刘素把行李箱拿到阁楼后,两手紧张握住,双眼殷殷看着你,是她犯错后紧张不安的习惯。
    “怎么啦?”你语气平淡。
    她在你面前露出小女孩一般害怕的模样,但到底只在你面前。你叹了口气,拍了拍朋友的肩,“不要担心,我知道你。”
    刘素狠心闭上眼,说,“邢姐,我强男干了个男人。”
    沉默了一晌,你问,“你不杀人,他要告你?”
    “是的。”刘素的嘴唇有些颤抖,“做完之后就后悔了,这回看走眼了,又是高中生,以为会很舒服来着。”
    你用力敲了敲刘素的头,“小妹啊…”
    你找的是何家的合伙人律师,解释一番后大家一致认为刘素被仙人跳,十分同情。
    因为那位高中生一表人才,但是勒索刘素私下和解三十万。
    法庭终诉结果是,“原告虽然处在无法抵抗的状态,但是过程中存在睁开双眼,几次发出声音的行为,导致被告误认为男性同意,无法向被告清楚表明抵抗态度。虽然被告没有得到原告同意,但无法判定男性处在无法抵抗的状态。
    高中生声称饭店老板对其施暴,但是证词前后不一致,可信度较低。因此判定被告不存在故意行为。”
    最后几万块和解,刘素痛苦地说会记住这个教训,男干高中生比点鸭都贵。
    【就是一些案件的改头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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